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古往今来婚庆用品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古往今来婚庆用品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婚姻是一个古往今来老生常谈的话题,那什么叫婚姻?婚姻就是结婚的事,因结婚而产生的夫妻关系。封建社会里,由父母一手包办的婚姻,造成了无数悲剧。而如今婚姻自由,不单单靠媒人介绍。但是婚姻可以说是人生的一件大事,不是儿戏,既然两人相爱结婚了,那就应该相守一生,不是一朝一夕的苟且,现在有的年轻人结婚不久就离婚了,不知道珍惜相守,这是不对的。希望每个人的婚姻都是幸福的,都能长长久久,相伴到老!
明清时期,娶老婆是没有限制的,有钱人家哪个没有三妻四妾的?特别是那些生不出儿子的大户人家,受封建社会“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”的影响,怕断了香火,为了生儿子,娶10房老婆的都有。谢邀!
谢谢相邀!
中国婚俗崇善[一夫一妻制]。【但】,《礼记》规定[天子后主六宫,三夫人,九嫔,二十七世妇,八十一御妻……]是为120名。 《周礼》定[王之嫔妃百二十人,后一人,夫人三人,嫔九人,世妇二十七人,女御八十人……],由此可见【皇帝老儿】之婚姻亦或是按此安排……
【而】民间,除[财大气粗]的商贾,地主之类可享受【三妻四妾】之外,贫苦之民则多是【一妇难求】。所谓【三妻四妾】是指[第一位为正室,第二位为外室,也称偏房,第三位为妻,第四位为妾]……。对于【纳妾】,历代规定极严,明律规定[四十无子嗣者,方可纳妾……]。
【但】古今中外,有钱势享受一夫多妻或明或暗者屡见不鲜,贫苦之人,一妻难求者尚有。论此古往今来婚姻习俗之事,当属【茶馀饭后】之乐而已!
谢邀。所出题目在文字上有误,娶妻只能是一个,其它的只能称为妾,或者称之为偏房。
在封建社会,皇帝可以有“三宫六院七十二妃的特权,后宫美女如云,但正妻也就是皇后只有一个。多出来的如何称呼呢?皇帝可以封她们为妃。下面的王爷把正福晋之外的称为侧福晋。而民间把妻子之外的称为妾。
民间纳妾的现象由来已久,上至达官贵人,下至名门望族、财主富户,纳妾现象非常普遍。甚至连手里有俩钱儿的文人墨客们也不甘落后。可以说纳妾已成了风气,在民间早已习以为常了。
到了明代,对民间的纳妾是有法律规定的。洪武六年制定的《大明律》中就有明确的规定:“民年四十以上无子者,方听另娶,违者笞四十。”
就是说男人成家已多年,年纪过了四十岁,仍然无子女或没有男孩子的,是可以纳妾的。
可究竟能纳几个妾?却没有明确的规定。虽然有法可依,但制度从来就没有认真执行过,破坏法律的往往是那些豪门望族们,以各种理由而纳妾,开始还遮人耳目,偷偷摸摸的进行,之后见官不究民不举,胆子就大了起来,于是有钱人纷纷效尤,《大明律》也就成了一纸空文。
到了清代,皇帝有皇后一名,皇贵妃一名,妃四名,嫔六名,而贵人、常在、答应却不限人数。
下面王爷可以有王妃一名、侧妃两名、贵妾两名、通房丫头不限。
明清时候,受封建礼教的束缚,禁欲是一种道德规范。男人明媒正娶的最多只有三房妻妾,纳妾也不是很容易的事!
首先,***是剜骨的尖刀,父母和长辈是不会答应纵欲过度的,纵欲过度寿命很短。其次,家中正室如果不答应,也是有那个贼心,没那个贼胆的,谁愿意与其他女人分享一个男人?卧榻之下,岂容她人安睡?
封建社会,妻妾成群也是为人不齿的,特别是名门望族更是家规家训家风家教森严,男人不敢越雷池一步,除非妻子不能生育和犯了“三从四德”和“七出”等规则律条,以及妻子亡故才能续弦纳妾!谢谢邀请了!
前两天在头条上看到一个笑话:
据史料记载:盛唐时期,老婆一般到了29岁都会对老公说,官人你我年龄也不小了,你也该娶个小的了,要不左右邻舍肯定说我不懂事。
老公看书,头也不抬地说:没见我天天在忙么,哪有空想这事。
老婆说:要不我帮你相一个,你看中就点个头,剩下的我去操办行不?
老公仍不抬头,说:你看着办吧……
这么优秀的传统文化,居然丢了,哎……
当然笑话是工作之余的调侃,但也可以窥探古代妻妾制度。妻妾制度早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存在,并在古代社会得以延续,其想当然的理由是为子嗣计。历代对妻妾制度都有不同的法律规定。
题主所说的明清可以娶多少“媳妇”,普通百姓和士绅以及“媳妇”的不同的含义都会有不同的答案。
首先“媳妇”是指正妻还是包括妻妾,如果是正妻,无论士绅还是庶民(因皇族比较特殊,这里就不涉及),但且只能同时有一个,如果是妾,则不一定。明清时期,妻、妾的地位存在严格的尊卑界限,明人李渔很形象的解释妻妾地位:
至于姬妾婢媵,又与正室不同。娶妻如买田庄,非五谷不殖,非桑麻不树,稍涉游观之物,即拔而去之,以其为衣食所出,地力有限,不能旁及其他也。买姬妾如治园圃,结子之花亦种,不结子之花亦种;成荫之树亦栽,不成荫之树亦载,以其原为娱情而设,所重在耳目,则口腹有时而轻,不能顾名兼顾实也。(李渔《闲情偶寄》)
明代法律坚决捍卫正妻的权力,法律规定:
凡以妻为妾者,杖一百。妻在,以妾为妻者,杖九十,并改正。若有妻更娶妻者,亦杖九十,离异。其民年四十以上无子者,方许娶妾。违者笞四十。(《大明律》卷六《户律》三《妻妾失序》)
清乾隆五年(1740 ) 修成的《大清律例》在“妻妾失序”条基本沿袭《大明律》的规定,有意思的是,《大清律例》删除了“民年四十无子方许娶妾”之文,说明清代对娶妾并没有严格的要求了。
至于妻妾具体数量,普通百姓少者仅一妻一妾,多者一妻三四妾而已,士绅则不一定,如我们都熟知的袁世凯,为清末民国初期人,有一妻九妾,共十七个儿子、十五个女儿,十七个儿子又计有二十二个孙子、二十五个孙女,儿孙总计有七十九人。
袁世凯(图片来源于百度百科,侵权请删)
综上,明清时期,无论士绅还是普通百姓正妻同时只能一位,至于妾,笔者所见最多者为袁世凯,九妾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古往今来婚庆用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古往今来婚庆用品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[免责声明]本文来源于网络,不代表本站立场,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联系邮箱:83115484@qq.com,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,保证您的权利。转载请注明出处:http://www.florieduhau.com/post/10669.html